過去二十年,面對在中國大陸境內的債務人,英國判決債權人得到的建議通常令人沮喪:要麼在中國重新起訴,要麼把爭議改造成可憑《紐約公約》跨境執行的仲裁案。2022 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會議紀要並未推翻這一現實,但確實改寫了中國法院審查外國法院判決承認申請時所適用的標準。對於在兩個法域都有業務的爭議解決律師而言,實際效果是:一份英國高等法院判決,比三年前更像一項可以兌現的資產——前提是證據包從一開始就搭建得當。
2022 更新到底改了什麼
最顯著的變化在於「互惠」如何認定。此前中國法院適用嚴格的「事實互惠」標準:必須先有該外國法院在類似事項上承認過中國判決的先例。對英國這樣的普通法法域,這形成了典型的「先有雞還是先有蛋」困局——雙方都缺乏可援引的先例。
2022 年的會議紀要在三個方向上拓寬了分析框架:
- 法律(推定)互惠——原則上,只要外國法域的法律允許在對等條件下承認中國判決,即便沒有在先判例,也可成立互惠。
- 互惠諒解或共識——雙邊備忘錄或司法對話可以建立互惠關係。
- 承諾互惠——任何一方的單方承諾,以另一方實際兌現為條件,亦可成立。
英格蘭和威爾士屬普通法法域,其法院依普通法在通常條件下可受理外國金錢判決的執行,自然落入推定互惠的分析之內。這就是當前英國判決在中國執行話題重新升溫的法理基礎。
會議紀要還引入了內部報核機制:擬承認或擬拒絕承認外國判決的中級人民法院,須經高級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報核。這增加了時間成本,但也提升了一致性——這對第二、第三位申請人比對首位申請人更有意義。
哪些沒有變
互惠只是入口,不是保證。中國法院拒絕承認的實體性事由仍然有效,且往往是真正絆倒申請人的環節:
- 管轄權正當性——作出判決的英國法院須依中國法院認可的原則對被告享有管轄權。應訴、所在地與合法送達至關重要。
- 送達與正當程序——被告須被合法傳喚並獲得合理陳述機會。在英國無懈可擊的擬制或替代送達,在中國可能面臨更嚴格審查。
- 終局性——缺席判決、臨時命令以及仍可上訴的判決處境尷尬。英國法上「終局且確定」的判決才是較乾淨的對象。
- 公共政策——兜底條款。懲罰性賠償、某些反訴禁令以及涉及中國主權或基本法律原則的命令,仍屬高風險。
- 不存在中國並行程序或在先中國判決——若中國法院已就同一爭議作出裁判或正在審理,外國判決無法取而代之。
- 時效——在中國申請執行的時效為兩年,自判決可執行之日起算。期限較短,也是境外債權人最常錯過的截止日。
這些都不是新鮮事。新鮮的是,二十年來第一次,入口問題可以不經曲折地給出肯定答案。
第一天就要準備好的證據包
我們見到最多的錯誤,是把中國執行當作下游問題——等英國判決在手再考慮。屆時,最便宜的證據已經涼透。如果存在任何在中國大陸執行的現實可能性,案卷就應從訴答階段起,按照該終點搭建。
可行的起步證據包包括:
- 判決書原件,加蓋法院印章,並在判決書本身或獨立證明上明確載明其終局性、可執行性,以及上訴期已屆滿或上訴權已窮盡。
- 完整程序記錄——起訴狀、案情陳述、送達證據(尤其針對中國境內被告,應同時記錄《海牙送達公約》合規情況)、任何延期命令以及附理由的判決書。
- 經認證的普通話譯本,由中國法院認可的譯員翻譯。譯文品質參差不齊;讀起來像機器翻譯的版本會被質疑。
- 公證與認證 / 海牙附加證明書——中國 2023 年底加入《海牙取消認證公約》後,英國公文書的認證鏈路明顯縮短,但附加證明書仍須附在正確的文件上、以正確的形式出具。
- 被告資產地圖——銀行帳戶、股權、不動產、應收帳款。若在特定中級法院轄區內無可識別資產,申請就缺乏落點。提前進行中國側盡職調查通常比事後追查便宜。
- 清晰的管轄權說明——一份簡短備忘錄,用中國法官熟悉的語言解釋英國法院為何正當行使管轄權。應訴條款、合同訂立地與履行地應放在顯著位置。
在英國訴訟仍在進行、證人仍願配合時建立這份證據包。十八個月後,債務人已主動躲避,再重建難度將顯著上升。
戰略姿態:執行、仲裁,還是兩者並行
2022 年更新並未讓「訴訟優先」成為所有涉華合同的明顯選項。在《紐約公約》仲裁地下的仲裁仍是更可預測的路徑——若合同仍在談判,通常應優先考慮仲裁。互惠更新對以下情形最為重要:爭議已經進入法院、不存在仲裁協議的侵權請求,以及英國境內臨時救濟具有戰略價值而中國並行程序過慢的情況。
對管理訴訟組合的內部法律負責人而言,問題不再是「英國判決在中國到底能不能執行」,而是「針對該具體債務人的資產狀況,承認申請所需的十八到三十個月是否值得」。這是商業判斷,應在簽發令狀前——而非之後——回答。
Serene Jade 的 Chinese Lawyer 應用為海外企業及其法律顧問對接持牌的中國大陸及香港律師,正適合此類訴前評估:互惠分析、資產追蹤與承認策略在同一工作流中完成。
常見問題
問:2022 年更新是否溯及適用於此前作出的英國判決? 答:會議紀要規範的是中國法院對待審申請的分析方法,因此 2022 年之前的英國判決原則上可納入新框架,前提是兩年時效尚未屆滿。時效起算點是判決變得可執行之日,而非互惠更新之日。
問:英國的缺席判決會被承認嗎? 答:可以,但缺席判決在送達和正當程序上會受到嚴格審查。若被告在中國境內,幾乎必須同時具備《海牙送達公約》合規的實時證據;單憑英國規則下的擬制送達難以通過審查。
問:承認申請在實務中通常需要多長時間? 答:從業者一般預算從立案到取得承認裁定需十八個月至兩年半,若中級法院按內部報核機制上報則更長。針對已識別資產的執行屬另一獨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