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半個多世紀裡,英國勞動法的底層結構都建立在一個安靜的假設之上:僱傭關係的前兩年是一段類似試用的通道,一端保護較薄,另一端則是完整的法定權利。《僱傭權利法案》拆掉了這條通道。它不只是降低了主張不公平解僱的門檻,而是重新排定了權利的起算時點、靈活用工的結構,以及僱主在合約尚未穩定之前可以提出的要求。
對於 HR 負責人而言,真正的問題不是員工手冊要不要改——一定要改。問題在於:哪些政策、範本與日常操作應當最先審視,哪些可以等待附屬立法與 ACAS 守則進一步明朗。
從資格期到入職首日權利
最受關注的變化,是將不公平解僱保護提前至入職第一天。現行框架下,僱員通常需要兩年連續服務,才能就一般的不公平解僱提起申訴。法案對大多數員工取消了這一資格期,代之以一種法定試用機制——業內普遍稱為「初始僱傭期」——在此期間預期適用較輕量的解僱程序。
該輕量程序的細節將由附屬法規和 ACAS 守則界定,也是最可能在生效前繼續調整的部分。HR 團隊當前可以規劃的是大方向:
- 「早期解僱法律風險低」的預設假設將不再成立。
- 試用期將成為一個明確的法律狀態,而不僅是合約標籤。
- 試用期內的績效管理需要有據可查,而非臨時應對。
法案還預期將多項其他權利提前至入職首日,包括部分家庭假權利,以及因主張法定權利而受到不利對待的保護。綜合效果是:入職階段——歷來監管最薄弱的一段——將變成程序上最敏感的階段之一。
零工時合約:純粹靈活性的終結
法案的第二項結構性變化,針對零工時與低工時安排。立法並未禁止此類合約,而是賦予符合條件的員工一項權利:要求獲得一份反映其在參考期內實際工作小時數的合約。同時,法案對班次的合理通知,以及短時間內取消或變更班次的補償,提出了義務要求。
對於圍繞全排班靈活性建立營運模型的行業——餐飲、零售、護理、物流、高等教育——這是法案中營運衝擊最大的部分。合約層面(應當提供哪些小時數)可以透過範本調整解決。更難的是勞動力規劃:如果臨時調班需要付出成本,那麼「寧多排還是寧少排」的經濟學就變了,投資更好排班預測工具的邏輯也隨之改變。
兩點值得特別提示。第一,參考期預計由附屬法規定義,員工很可能需要主動申請保障小時合約,而非自動獲得。第二,相關條款涵蓋派遣工,最明顯的繞道路徑被堵上了。
優先更新的事項
並非所有事項都要同時更改,部分調整應等待法規最終成形。但 HR 團隊的合理優先順序大致如下:
- 試用期條款與解僱程序。 將試用期改寫為一個明確的法定階段,設有書面評估節點、書面回饋,以及未通過時的公平程序。預期法定試用程序將要求接近「簡版公平程序」,而非目前的隨意做法。
- 招聘與錄用文件。 更新錄用函,體現新的試用框架;刪除暗示「法定權利兩年後才生效」的措辭。
- 管理者培訓。 一線管理者是早期解僱風險最集中的環節。他們需要明白「前兩年好辦」的經驗法則已經失效,文件留痕從第一週就重要。
- 零工時與臨時工合約。 盤點現有人員:誰是真正的臨時工,誰實質上是靈活排班的兼職,誰已在零工時上做滿足以觸發參考期下的保障小時申請權。
- 排班系統與班次變更流程。 審視班次發布、變更與取消方式,建立稽核軌跡,以便未來短時通知補償義務可被計算與抗辯。
- 家庭假與法定權利政策。 刪除資格期措辭,按新的起算點而非舊的服務年限門檻設定政策觸發條件。
一個有用的原則是,將「現在就可以安全推進的」(更清晰的試用流程、更好的文檔習慣、培訓材料中去除「兩年」表述)與「應等待最終法規的」(具體參考期、補償標準、法定試用程序細節)分開處理。
容易被忽視的風險點
三個相對安靜的問題,常在早期規劃中被低估。
第一是 TUPE 與併購。如果承接的勞動力中長期存在零工時安排,可能在交割後不久即面臨保障小時義務的兌現。英國併購的盡職調查清單需要涵蓋臨時工隊伍結構,而不僅是人數。
第二是 跨境招聘。對於在英國設立營運的境外僱主——尤其是赴英的中國集團——「英國勞動法與美國 at-will 模式大體相似」的假設將變得更加危險。入職首日的不公平解僱保護,對任何習慣於早期解僱較寬鬆規則的集團而言,都是實質性的風險變化。
第三是 持牌擔保僱主。當試用期解僱與被擔保員工的移民身分交織時,程序門檻在兩側同時抬升。處理不當的試用退出,既可能引發僱傭申訴,也可能引發擔保合規問題。
一種克制的回應
法案分量很重,但不必在一個季度內重寫所有政策。多數條款將分階段生效,細節將透過法規與法定守則補足。處理得好的團隊,會把 2025 年作為整理試用流程與文件的一年,把 2026 年——多數規劃對話中所說的「2026 英國勞動法」工作視野——作為推進排班與臨時用工營運改造的一年。
風險不在法案本身複雜,而在於這些變化單看都可處理,疊加起來卻幾乎觸及僱傭全生命週期的每個節點。把它們視為一個整體專案而不是一份條款修訂清單,才是最有回報的部分。
常見問題
問:入職首日的不公平解僱權利何時正式生效? 答:生效是分階段進行的,該項權利預期與界定法定試用程序的法規同步落地。HR 團隊可按 2026 年工作視野規劃,同時關注正式生效日期的確認。
問:是否必須將所有零工時員工自動轉為保障小時合約? 答:預期機制是符合條件的員工有權要求獲得反映參考期內實際工時的合約,而非自動轉換。具體參考期與申請流程將由附屬法規規定。
問:試用期內仍可以因績效不達標解僱嗎? 答:可以,但流程需要滿足法定試用標準,不能再依賴現行資格期的緩衝。需準備書面評估節點、書面回饋,以及在不通過轉正前的簡版公平程序。
如英國僱主或在英營運的境外集團希望在法案條款生效前,對試用期條款、臨時工合約與擔保方程序進行系統梳理,Serene Jade 的英國僱傭與公司團隊可透過服務頁面聯繫。